认识他那一年,我十四岁,中学二年级。不幼稚,也还不够成熟。
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?我依然记得很清楚。中一那一年,我很贪玩,所以成绩一直很烂,最后沦落得进入丙班。我的学校中一至中三的班级只分成三个类别:甲,乙跟丙。甲班与乙班各有五班,而丙班只有四班。甲班是特优班,给努力的人读的;乙班是中等班,给不努力也不懒惰的人读的;丙班是差班,给懒惰的人读的。我相信每个人都是聪明的,而且钟灵是名校,经过了层层过滤后而录取的学生都是各所小学的精英,所以我不想聪明这字眼来给分类各班的学生。掉入了丙班,只能怪自己不够努力,而不是怪天赋。
是的,我是差班生,因为我懒惰,不用功;我也是插班生,因为不知哪位幸运之神走过我的座位,让主任把我从丙班调入乙班。
中二那一年开学第一天,我与一大堆陌生的同学坐在丙班教室的位子上,听着老师们说一大堆勉励我们的话。什么不要因为我们进入了丙班就看不起自己啊,放弃自己啊,这类的话。我知道老师们都是一番好意,但我就是最讨厌听这些话。不要问我为什么,我不知道。
老师们的苦口婆心就这样耗掉了半个下午,后来主任透过广播系统,报告一些学生的名字,里头有我的名字。当时我吓着了,还以为我中一年尾犯了什么大错,所以今年来找我算账。后来才知道,原来我被调到乙班,休息节之后就可以过去。
直到今天,我还是不明白,为什么我会被调到乙班去,因为没有人告诉过我原因。我问过,但是得不到答案,但我很感恩调班这件事。
缘分这种东西很奇妙,如果当年我没被调班,也许我就堕落到底,再也爬不起来;如果当年我没被调班,也许我不会认识他,也不会成为好朋友,而现在我也不会打这篇文章;如果当年我没被调班,我想,我不会有现在的成就。
那天休息节之后,我就收拾好东西到乙班去。踏入新的班级,我还是感到陌生。我的人际关系不广,所以认识的人不多。后来找到一个去年跟我同班的朋友,而我跟他也蛮熟的,他的座位前面刚好有个空位,我就做在那个位子上。顺道一提,那位朋友姓孙,名俊智,人又高又瘦,脑筋不错,但就是爱玩电脑游戏。
感恩感恩,总算有个照应。我跟俊智聊了起来,说一些去年年尾长假的事。之后有个男生走近并坐在俊智旁边的位子上。他很瘦,顶着一头棕褐色的卷发,拥有可跟白一点的非洲人媲美的皮肤,还架着一副让他看起来像书呆子的眼镜。俊智告诉我,他叫凯翔。我跟他打了个招呼,然后自我介绍。俊智告诉他,我的绘画很棒,结果他拿了一本簿子给我,要我凭想象力画妖怪。我愣了一下,问他要干嘛,他说要玩游戏……
就这样,我进了乙班。就这样,我认识了他。就这样,开始了一段珍贵的友谊。
每天去学校,不是跟他们聊天,就是帮凯翔画妖怪。为什么要画妖怪?之前提了,凯翔说他要玩游戏。那游戏是他自己创造的,如今回想或许会觉得幼稚,但它却是我们中二的回忆,也是我们在无聊乏味的课堂生唯一的娱乐。写到这里,我想提一个人。他跟周瑜同姓,名叫求哲。矮矮瘦瘦的,但数学头脑一级棒,不知道几次拿下数学全班最高分的宝座。我想提他,因为他是我们“游戏帮”的一份子。
后来忘了为什么,我会跟凯翔坐在一起。没错的话是因为他跟俊智一直讲话惹到老师不爽,所以班导调了我去坐他旁边。我记得,班导调我的位子的时候有班长跟学长反对,说我跟他是好朋友,所以就算调我过去也一样。但后来班导还是让我坐他旁边,也许班导对我这插班生宠爱有加吧。
坐他旁边,对他的了解也变多。他有点自负,常常觉得自己是最棒的。他的话也不多,似乎不想让人太深入地了解他,但他有时会提一些他家里的事,或者以前他读小学生涯班上所发生的趣事。听他描述那些趣事,我很快乐,也很羡慕,因为我小学童年出奇地平淡。认识我的人不多,我认识的人也不多。没几个能算得上是朋友,好朋友这个词我更是用不上。
他很够义气,知道我没什么朋友,就介绍了几位他小学的朋友给我认识,但我都没有去深入地认识他们,只当他们是朋友,我也不懂为什么我不想去了解他们。这个问题很白痴,因为别人回答不了我,而我也回答不了自己。
他很喜欢打篮球,而还没认识他之前,我不知道什么是篮球。我只知道篮球是一种球,圆圆的。你拍它,它就会跳。
有一天,他问我要不要打篮球。我说好,也声明我不会打。他说没关系,他会一些,所以可以教我。就这样,篮球场上有了我,有了我的青春,以及永远的回忆。
那一年,除了篮球,还有个游戏,叫做Dota (Defence of The Ancient)。忘了是哪位朋友介绍给他的,但把那游戏介绍给我的人是他。那是电脑游戏,可以算是打打杀杀的,玩熟了就会上瘾,是个让许多人荒废学业的游戏。
因为这个游戏,从来没踏入网咖的我居然在网卡留下我的足迹。还好,我经历过的失败,所以我懂得适可而止。而他,是个懂得节制的人。值得庆幸,我们都没因为这游戏而荒废了学业。
玩乐终归玩乐,当考试尽在眼前,游戏就得暂时被打入冷宫,而课本则成为我们的爱妾。
那年我的数理很弱,因为小学时的数理基础太强,上了中一时就以为自己很厉害,最后害到数理科惨不忍睹。所以他们在讨论数理科时都没我出声的份,因为当年我的数理就是烂!最后没选择,数理科不行,就得在语文、地理及历史那方面下苦功,不然命运就跟中一那年一样。很意外的,讨厌背书的我,地理跟历史居然成了我当年的强项。没记错的话,每一次测验或考试,这两项科目全班最高分的前三位学生应该都有我。但令我更意外的是,他居然因此成了我的竞争对手。
我当年的数理程度真的输他一大截,所以根本不能跟他比,就语文科还有地理跟历史能让人看得过眼,真不懂他到底要跟我比什么。
第一次测验成绩公布之后,他在地理及历史科上猛下功夫,而地位受威胁的我,想不到也会开始拼书。是的,我怕输。不懂为什么,我就是不要输给他。也许,就因为他是我的好朋友,所以我不想输。
托他的福,我每次考试都有前十名,年尾分发班级的时候还差一点被分到甲班。老师们都大掉眼镜,以为从丙班插班上来的我会跟不上,却想不到居然是个有能力进入甲班的学生。
每天去学校,不是跟他们聊天,就是帮凯翔画妖怪。为什么要画妖怪?之前提了,凯翔说他要玩游戏。那游戏是他自己创造的,如今回想或许会觉得幼稚,但它却是我们中二的回忆,也是我们在无聊乏味的课堂生唯一的娱乐。写到这里,我想提一个人。他跟周瑜同姓,名叫求哲。矮矮瘦瘦的,但数学头脑一级棒,不知道几次拿下数学全班最高分的宝座。我想提他,因为他是我们“游戏帮”的一份子。
后来忘了为什么,我会跟凯翔坐在一起。没错的话是因为他跟俊智一直讲话惹到老师不爽,所以班导调了我去坐他旁边。我记得,班导调我的位子的时候有班长跟学长反对,说我跟他是好朋友,所以就算调我过去也一样。但后来班导还是让我坐他旁边,也许班导对我这插班生宠爱有加吧。
坐他旁边,对他的了解也变多。他有点自负,常常觉得自己是最棒的。他的话也不多,似乎不想让人太深入地了解他,但他有时会提一些他家里的事,或者以前他读小学生涯班上所发生的趣事。听他描述那些趣事,我很快乐,也很羡慕,因为我小学童年出奇地平淡。认识我的人不多,我认识的人也不多。没几个能算得上是朋友,好朋友这个词我更是用不上。
他很够义气,知道我没什么朋友,就介绍了几位他小学的朋友给我认识,但我都没有去深入地认识他们,只当他们是朋友,我也不懂为什么我不想去了解他们。这个问题很白痴,因为别人回答不了我,而我也回答不了自己。
他很喜欢打篮球,而还没认识他之前,我不知道什么是篮球。我只知道篮球是一种球,圆圆的。你拍它,它就会跳。
有一天,他问我要不要打篮球。我说好,也声明我不会打。他说没关系,他会一些,所以可以教我。就这样,篮球场上有了我,有了我的青春,以及永远的回忆。
那一年,除了篮球,还有个游戏,叫做Dota (Defence of The Ancient)。忘了是哪位朋友介绍给他的,但把那游戏介绍给我的人是他。那是电脑游戏,可以算是打打杀杀的,玩熟了就会上瘾,是个让许多人荒废学业的游戏。
因为这个游戏,从来没踏入网咖的我居然在网卡留下我的足迹。还好,我经历过的失败,所以我懂得适可而止。而他,是个懂得节制的人。值得庆幸,我们都没因为这游戏而荒废了学业。
玩乐终归玩乐,当考试尽在眼前,游戏就得暂时被打入冷宫,而课本则成为我们的爱妾。
那年我的数理很弱,因为小学时的数理基础太强,上了中一时就以为自己很厉害,最后害到数理科惨不忍睹。所以他们在讨论数理科时都没我出声的份,因为当年我的数理就是烂!最后没选择,数理科不行,就得在语文、地理及历史那方面下苦功,不然命运就跟中一那年一样。很意外的,讨厌背书的我,地理跟历史居然成了我当年的强项。没记错的话,每一次测验或考试,这两项科目全班最高分的前三位学生应该都有我。但令我更意外的是,他居然因此成了我的竞争对手。
我当年的数理程度真的输他一大截,所以根本不能跟他比,就语文科还有地理跟历史能让人看得过眼,真不懂他到底要跟我比什么。
第一次测验成绩公布之后,他在地理及历史科上猛下功夫,而地位受威胁的我,想不到也会开始拼书。是的,我怕输。不懂为什么,我就是不要输给他。也许,就因为他是我的好朋友,所以我不想输。
托他的福,我每次考试都有前十名,年尾分发班级的时候还差一点被分到甲班。老师们都大掉眼镜,以为从丙班插班上来的我会跟不上,却想不到居然是个有能力进入甲班的学生。
中二的生涯就这样过去了,而他,在未来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。
翌年,中三,也是最热血的一年。如今我最要好的朋友们,大部分都是在这一年认识的。那一年,我们疯狂,我们热血。那一年,我们读乙一班。
在新的班级里,去年中二跟我同班过的只有两位学生,而我新的班级有接近四十位学生。由此可见,去年与我同班而今年又被编入这班的几率真的低得可怜。或许是缘分注定凯翔跟我会成为最要好的朋友,所以在这渺茫的几率里,他跟我被编入同一班。对我来说,是福;对他来说,是福?是祸?我没有答案。
我们还是坐在一起,之后我也认识了一些合得来的朋友。当年我也想不到,数年以后的我们,会是最要好的朋友,一起疯狂,一起热血。
那年四月发生了一件事,而我是犯错的当事人。那是我活了十几年以来所做过最错的一件事,而当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。事件发生的时候他有在场,可是他并没有说什么,后来才知道原来当时他给足了我面子。第二天去学校,被他个狗血淋头后才明白原来自己做错了事。但当时我为何会这么做,我不懂,也许是过度冲动。
做了不该做的事,我道歉,而他也原谅了我,我们又和好如初。可惜,那件事却让我与另一位好朋友的关系降到冰点。他姓陈,名小毅。由于那件事有牵扯到他,所以事发之后,他的言行举止让我感到异常地厌恶。我第一次,那么憎恨一个人,讽刺的是,我跟他也曾经要好。他的一举一动,就是那么碍眼。当时我决定不再开口对他说一句话,也处处针对他。凯翔将这些都看在眼里,却也无能为力。
那年,除了小毅,我跟其他那些合得来的朋友,关系渐渐变好,最后成了好朋友。我们去了彼此的家,一起打球,一起玩乐,一起疯狂。也因此,我见识到凯翔他的嘴巴有多么厉害,损人根本不需要经过大脑。但他从来没损过我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。熟了以后,他也介绍了Dota给他们,结果网咖成了我们至今的娱乐场所,也拥有我们中学生涯的美好回忆。
年的尾声逼近,我们即将面临初中文凭鉴定考试。老师们不再教书,只帮我们做复习或让我们自修。游戏,再次被打入冷宫;同样地,课本成了我们大家的爱妾。
我们约着到书局去买历年试卷,每天在班上就坐在一起做练习题,碰到难题就互相请教。我们一起努力,也给了彼此无形的压力。我数理科的程度也因此追了回来。
初中文凭鉴定考试结束后,疯狂而热血中三生涯也随之而结束。放假的当儿,打球、看电影跟Dota帮助我们消磨时间。
之后鉴定考试成绩放榜,我们的成绩都不错,名字上得了报纸。而再过几天,就是新的一年,全新的开始。
中四,课程完全变了样,程度也提升了许多。以前,我们只读科学与数学;现在,这两科竟分成了五科。而这一年凯翔也跟我不同班。好朋友当中,只有一个跟我同班。
课程刚开始的时候,确实有点不适应,一下子多了那么多新的东西,难免有些跟不上进度的感觉。我也开始了数理科的补习,这样自己不需要读得那么辛苦。
我跟小毅的关系仍然很僵,仍然对他不理不睬,并处处针对他。凯翔因此而开了一个部落格,写了一段蛮长的文字,希望我放下一切,跟小毅冰释前嫌。我有点感动,也觉得没必要那么执着,所以我慢慢地放下我的恨意,开始对小毅友善。
后来,小毅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之一。这得感谢凯翔的那篇贴子,如果没有这段文字,也许我现在依然放不下。而凯翔他开的那个部落格,好像写过两篇贴子后就关闭了,之后他再也没有开过部落格写贴。我有跟他提过要他开个部落格,他说他没空,也懒惰。我也没多说什么,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心‘经营’部落格。
我们都不同班,但感情却没因而变淡。
那年的华人农历新年,凯翔邀请了我们这些死党晚上到他家去烤肉。他家在旧区,所以那边的屋子都有古董的味道,在加上农历新年的布置,所以夜晚的时候真的很漂亮。那天我拍了许多照片,如今成了我们的纪念。时间不会停留,只好靠照片来留住时间。
我中四的成绩不怎么理想,但还算过得去,而当时我排斥生物、道德及历史。如果有人看到我中四的历史成绩,那人一定大掉眼镜,因为跟中二中三的简直是天跟地。排斥生物及历史的我,靠着化学及数学来平均我的分数,所以我的名次还是保持着从前的水平,但凯翔他可惨了。
年中,他认识了跟他同班一些同学。其中一个是Dota迷,也很厉害,整个年级Dota最厉害的前三位应该有那人的份。由于他很厉害,所以他教了凯翔很多玩Dota的技巧,而凯翔因此而迷上了Dota。我说过,玩Dota熟了会上瘾的,而当时的凯翔就玩上了瘾。而因为班上毫无竞争力的缘故,他的成绩已大不如从前,年尾分班时还差一点步我中一时的后尘。
我有点替他担心。年尾长假时去了他家,我们坐在石地上聊天,聊了许多以前发生的事。后来,他说他后悔沉迷Dota,觉得很堕落。我说了一些勉励他的话,尝试用从前我们彼此竞争那些事来恢复他的信心,沸腾他的热血。他说他怕落后了太多,追不回。我说我曾经是丙班的学生,我都能追回,为什么他不能?
中五那年,他异常地努力。认真地听课,认真地做功课,认真地读书,跟中四的他几乎成了两个人;而我还是一样,不喜欢的功课就不做,不喜欢的科目就不读。唯一不同的是,我不知道哪根筋坏掉,居然不排斥生物,反而爱上了生物。他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,所有的考试几乎都赢我。
由于这一年年底我们将面临大马教育文凭考试,我跟他的话少了,而我们大家的互动也少了。几乎整年都在拼书,没什么娱乐。
年底考试将近,我们去一个叫书轩的地方读书。那里几乎成了我们第二个家,几乎天天报到,而一坐就是半天。
最后一年的中学生涯,就这样拼书渡过。就这样,我们都毕业了。
去年十二月中,考试结束,我们恢复了轻松的心情,又开始了玩乐。但那玩乐的心情已大不如从前写意,离开了中学,也意味着我们即将因各自的梦想而分离。
今年年头我去了学院,而八月尾我得出国深造。为了不荒废我半年的时间,我告诉爸爸要到学院去充实自己,我爸答应了。
我万万没想到,去了学院,我居然还能跟凯翔再当几个月的同学。他去了跟我同一所学院,而我们拿同一个课程。
学院不再是纯男校,而且很自由,我们也认识了不少各校的精英。他在女孩子面前是虚伪的乖乖仔,而我是真实的坏男人。所以女孩子都喜欢接近他,远离我。这是勉强不了的事,我也不怎么在意。我就是这样,以最真实的面貌呈现在你面前,若你受不了,那么请你离开。
在学院,我跟他谈论许多有关前途的话题。我一早就决定要去台湾读医,他也是要读医,只是还没决定要去哪里读,所以打算读完整个课程。
一个多月前,他忽然连续几天没来学院上课。我在担心他出了什么事的时候收到他的简讯,他说他过几天要下吉隆坡去读书了,之后会接俄罗斯读医。我愣了好久,真的觉得太突然了,根本毫无预兆。
他离开之前我们这群朋友替他办了送别会,地点在KFC餐馆。为什么在KFC?因为俄罗斯很冷,而他太瘦,我们想帮他补点脂肪。
临走前的那天上午,我约他和几个好友到网咖玩有他的最后一场Dota,然后到旁边的咖啡店吃东西。我们不能送他,我有上课,其他朋友也有事情做。
就这样,他走了,朝他的梦想飞翔。
十年之后,若我们再见面,我们会变得怎样呢?
你的文章,让我想起凯翔,他怎样了?帮我问声好吧。
回复删除都了你的文章,好像跟你共渡了整个中学,认识了一个朋友,
最后……感觉到那份感动和离愁。
u say ur 文章 very long, nobody wan to see(in car)
回复删除but after i slowly read all, i flet it's not long enuff
i luv it
i luv reading ur 文章
touch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