页面

船長

我的照片
Georgetown, 檳城 (Penang), Malaysia
你认为我是什么样的人,我就是你认为的那种人。

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

朋友,谢谢 后记

      一个月内连续写了六篇类似的短文,真的感到有些精疲力竭。我相信不单是身为作者的我感到乏闷疲惫,连身为读者的你们也感到厌倦。


      《朋友,谢谢》这个系列,主要是描写中学生涯陪着我一路走来的好友,还有我中学大致上的生活。跟我比较亲近的都知道,我即将离开槟城到国外去实现我的梦想。所以,我替每一位好友写篇传记,记录我们的点点滴滴。原本,我打算写十个章节,也就是十位好友。但写到第四章就不行了,每一篇都再重复着一样的情节,连我自己都会觉得乏闷,读者更不用说。所以那些我没描写到的好友,我向你们致上万份歉意。你们在我生命中所扮演的角色我很清楚,非常地谢谢你们,为我的生命添上了美丽的色彩。我没在这个系列描写你们,并不表示我不重视你们,只是我真的没力再写重复了又重复的情节,请原谅我。


      系列第一章写凯翔的短文贴出不久,大家的反应真的给了我大大的惊喜,尤其是那几位好友。没记错的话,第一位给我反应的朋友是建景。那短文贴上没多久,他就说他好喜欢那篇文章,然后“暗示”我快点写他。我作弄他说并不打算写他,然后他“假假”地闹闹脾气,真的好可爱。建景啊,你对我来说很重要,怎么可能不写你呢?


      第二位给我反应的人,真的让我有炸到的感觉。他是个大人物,也就是我们的Joel Soon(孙俊智)。他一向不喜欢读部落格,而且他是那种只阅读英文文章的人,可他居然在MSN告诉我,他好喜欢那贴子。看着银幕上的视窗,我傻眼!Joel 会读部落格的咩?!我部落格的文章都是用中文写的,而且那篇很长,他更不可能花时间去读。我问他,是不是草草读过罢了?他否认,还主动聊起文中彼此的一些回忆。我的天,Joel居然读我的部落格,还整篇读完!当时我整个人傻掉,他真的给了我惊喜中的惊喜!我的心情,真的很愉悦。


      第三位是那篇文章的主角本人—凯翔。其实在写他的时候,我一直在想,他什么时候才会看到这篇文章,又或许他永远不会看到,因为他很少看别人的部落格。但一两天后,他在msn的个人消息(personal message)留了一段文字:原来朋友可以那么温暖。我猜想他已经看到那文章,然后我就问他是否看了,他应是。我笑了,心也暖暖的。


      后来,其他章节贴出后,朋友们也陆续地给了我不同的反响。一些我不很熟悉的朋友告诉我,他们很喜欢这个系列的文章,觉得很有意思。好友们更是夸张,不止喜欢,还很期待下一个章节。甚至,有段时间,这个系列成了我们外出时的话题。


      其实,我个人觉得,系列的这几篇文章并不怎么样,而且感觉上有点沉闷。我不懂,你们为何那么喜欢。我更不懂,你们为何那么期待下个章节的贴出。不过,你们给予这系列的反响,确实让我很快乐。谢谢你们的支持!



      这是零七年平安夜拍摄的照片,好有纪念价值,谢谢建景的老妈!



      这张是零八年的农历新年我们到凯翔家去烤肉时拍的。



      在淦火锅替建景办了欢送会拍的全体照。



      这张是今年一月尾拍的,我们到机场去送建景。

      就这样,这个系列告个段落。我还有两个月时间在槟城,有机会的话大家找个时间再聚一聚。


      这个系列,就当着我离开之前送给你们的礼物。


      朋友,谢谢!

2010年6月26日星期六

Toy Story 3


昨天去了合您广场观赏了电影《Toy Story 3》,
个人觉得这是近年来迪斯尼公司所制作最棒的电影。


这部电影,
展现出了真挚的情谊,
还有别离的惆怅,
很有人情味。

影片刚开始,
或许会觉得有点沉闷,
但其实却慢慢地酝酿着观众的情绪。


不错的电影,
大家一定要看!

电影的结局是圆满的,
但不懂为什么,
我却有一种空虚的感觉,
带着一丝丝淡淡的伤感。

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

爱的平底鞋

     他初次约她的时候,心凉了半截。

     她一米七的个子,穿着浅蓝色的长裙,蹬着一双高跟鞋,气质高雅,婷婷玉立。他站在她旁边,很明显地矮了下去,心里很是懊恼。未了,送她回去的路上,他心想,要不要继续?最后,他还是约了她,他想给彼此一个最后的机会。

     再次见到她的时候,她休闲装,平底鞋。她调皮地说,这样看上去是不是青春洋溢啊。他笑着说,你本来就很青春嘛。那天,两人突然拉回到同一高度,也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。他尴尬地抬起头看着她,明知故问,今天怎么不穿高跟鞋了?她回答上班的时候要穿过两条街,走得累,索性换成平底鞋。

     后来他再也没见过她穿高跟鞋,他俩的感情也平稳地发展着。

     结婚的时候,她搬来了一个很大的箱子。他有些疑惑,她说里面都是些衣服和零碎的东西。他没在意,女人的东西就是多。

     日子在平淡的恰适过去,俩人赚的钱虽不多,但可以把一个家过得很美满,而她一如既往地穿着素装,下班回来便打理家务,煮他最喜欢的红薯粥,过着平静而甜蜜的生活。她以为这样就可以相守到老。

     只是不知何时开始,他常常以应酬为由,彻夜不归。换下的衣服残留着女人的香水味,还能找到几根棕色的卷发。她想,那个女人一定很懂风情。之后,她在一个商场,看到他们搂着。她看到那个女人的背影,黑色的裙子,尖细的红色高跟鞋,袅袅碎步,一溜长长的卷发悬在纤细的腰间,多像以前的自己。而此刻他的双臂环着地却不是自己,她的泪落了下来。

     她没有吵,也没有闹,提出了离婚。走的时候,什么也没带走。

     他再婚的时候,发现日子渐渐变得窘迫。女人喜欢逛街,喜欢购物,有着数不清的高跟鞋,高档时装,高档护肤品。她说,漂亮的女人生来就是享受生活与爱情的。他苦笑,如果赚的钱不够用又怎么去享受?但他没说出口,只是努力地去满足她想要的一切。他的薪水不高也不低,属中档,但毕竟是工薪阶层,经不起如此的挥霍。很快,他陷入了没有过的窘境,那一刻,他突然怀念前妻的红薯粥。

     最终,他还是留不住女人,她走了,跟一个一掷千金的男人。

     他开始清理这个家,这个有两个女人的家,然后他发现那个放在储藏室的箱子,想了想,是她当初结婚时搬进来的,她怎么没带走?

     打开箱子的时候,他愣住了,里面竟然全是高跟鞋,白色的,粉色的,湖蓝的,草绿的,细带的,镶钻的,缀花的…… 只有狂热的鞋子爱好者才会拥有这么多。那一刻,他的泪落了下来。

     那时,他才明白,那一年的平底鞋,她是为他穿的。爱一个人,可以放弃物质上的最爱。她做到了,而他,却没做到。

在网络偶然看到的一篇短文,
觉得很有意思,
所以载了下来与大家分享。

爱一个人,
可以放弃物质上的最爱,
你做到了吗?

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

朋友,谢谢 六 — 辉胜

   我忘了,我什么时候认识他,也忘了,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。我只记得,认识他的时候,我跟现在的那几位好朋友都混熟了。

   他跟我的其中一位死党同班。也许是因为同班的关系,所以他俩蛮要好的。

   我们朋友在一起的时候,他都有在。久了,就这样认识了,然后成了好朋友。

   他姓黎,名辉胜,但我们都叫他阿Loy。Loy是他英文名称的姓,加个‘阿’字,叫起来既特别,又顺口。

   他有着酷毙的脸,话也不多,似乎有点冷漠。不认识他的人,或许会觉得他很孤傲,但认识了他之后,才发现,原来,他其实很好说话。他这个性跟我很像,所以我们的人际关系都不广。这些我都不在乎了,因为至少我身边一直都有着那几位好友。

   跟他谈话很舒服,有一种真实的感觉。就,觉得他所说的都是发自内心的,并没有任何心机。有时候我们朋友一起聊天的时候,他很会搞笑。尤其是我们亏他的时候,他的反应真的能引人发笑。为什么?因为我们酸他的时候,他会笑。他笑的时候,眼睛就不见了,只剩两道弯弯的黑线,还有一排整齐的白牙,真的很可爱。因此,他的眼睛长被我们拿来当笑柄。

   他的个子算小,看上去有点呆呆的,但他玩起电脑游戏可不呆,尤其是Dota。也许是因为玩太多Dota,所以他的成绩不是很好,但物理及数学还不错。我喜欢物理,但我讨厌电学。电学是物理科必读的课程,没得选。高中的时候我选了理科班,必须读物理,没办法,只有死读。

  虽然如此,但大马教育文凭鉴定考试(SPM)我的物理科却得了A+,相反地我最拿手的生物只有B+,真是令人大跌眼镜。我们这些考生得到的只是成绩,所以我们不懂那些改考卷的老师到底是怎么批改我们的考卷。

   算了,反正过去了,也都不重要了。

   回来我们阿Loy大哥的话题。虽然他的成绩不算理想,但他在音乐上的才华却不可被忽视。他有一双漂亮的手,指尖在琴键上滑动的时候,一定电倒了不少女生。除了钢琴,他也蛮会弹吉他。现在这时代,在音乐方面有些造诣的男生似乎比较吃香,也比较容易得到女生的青睐。

   我也会些音乐,不过不是为了吸引女孩子,而是因为兴趣。我离不开乐器,也离不开音乐。如果有哪天音乐消失在这世界,我真的会死掉。

   提到女孩子,阿Loy大哥也是有自己的心上人,也有自己的感情问题。他有跟我谈过,不过我给不了他有建设性的意见,因为他的感情世界过于复杂。

   爱情,本来就很复杂。它可以让人幸福快乐,也可以让人忧愁感伤,只是看你怎么看待它。其实,很多事情都一样,有正面和负面。若往好的那方面看,我们就会快乐,相反地,若我们一意孤行地悲观,又怎么会快乐呢?

   与人谈爱情,有时候是因为面对的问题头疼得不知该怎么办,所以需要他人的意见;有时候是因为感情憋在心里太久,所以需要发泄。

   我有过女朋友,所以我有过爱情。有人说,爱情可以改变一个人,这句话我赞同。

   我的女朋友叫敏,阿Loy大哥也认识她。我也不知道他俩怎么认识的,但有个好友能跟我女朋友交谈,我很开心。其实我一直都很希望她能够跟我的好友们相处,这样我们可以一起疯,可惜她不愿意。

   有时候,爱会让人失去理智。我从来没有想过,因为爱,我会变得那么鲁莽。

   我曾经扯了他的衣领,还差点落了一拳在他脸上。为什么我会那么冲动?因为他让我担心她,如果她出事了我一定一辈子恨他。爱的力量,很强,强得你控制不了它。

   当时,我很努力地压抑自己的情绪,但我还是扯了他的衣领,还好那拳头没落下去,不然我跟他的友谊会彻底破裂。

   那件事的发生,对我的影响很大。我想了很多,到底为什么我会做出那么莽撞的事情。我的教育商数真的还不够,也不能理智地处理事情,得好好地反省自己。

   爱,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。爱,可以使一个人成长。人,经过了爱情的洗礼,会变得成熟,变得稳重。

   我不敢说我变得成熟稳重了,但至少,现在我处理事情能比较妥善,也比较乐观。该放下就试着放下,往好的那方面看,人也会变得快乐。

   那件事发生之后,我跟他的友好关系下降了。他对我似乎有些恐惧感,而我也觉得对不起他。这是正常的,如果现在角色对调,我相信我也会对他有恐惧感。

   时间,是最好的药。过了一些日子,他放下了,我也敢面对他了,我们又恢复了从前的感情。

   去年年底,我们毕业,然后参加政府的鉴定考试。考完试,我们也无所事事。不是去网咖玩Dota,就是去我们其中一位朋友家玩桌上游戏(Broad Games),不然就是去戏院看电影。

   今年年头,我去了学院,而他决定拿工程的双联课程。

   就这样,三月,他下了吉隆坡,去实现他的梦想。

   我,祝福他。


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

篮球,久违了!

自从凯翔去了吉隆坡深造,
我几乎没什么碰篮球,
有也是学院的朋友约着打。

这趟凯翔回槟城,
我们约了时间打球,
回味从前的时光。


这篮球场,
很旧,
但充满了我们的回忆。


中学时期的我们,
耗了不少时间在这球场。


这里,
有我们的足迹,
我们的汗水。

这天,
仿佛把我带回了从前。

这样的日子,
还有几次?

2010年6月20日星期日

6月18日之游

   好友凯翔终于愿意回槟城几天来跟我们叙情,所以这天我几乎一整天都不在家。呵!


-----


第一站:保龄球场


   下午两点约了朋友打保龄。


   其实我不会打,不过是想尝试些新的活动。


   约两点,不过我将近四点才到,真的很不好意思。没法办,我答应了载我们去‘拍拖’的辉胜大哥嘛……


世礼。

辉胜。

振懿。
看似有点情绪化。

家伟。

小毅。

俊智。

小毅与荣兴的英姿。

你要打人?

别吓人!!

合照。
抱歉,我没拍到下半身。

取车,前往第二站。

振懿帅!

-----

第二站:Netcity

   凯翔拒绝去打保龄,不知为什么。不过难得他回来,我们就邀他一起到网咖去回味一起拼Dota的日子。

荣兴。

小毅。

凯翔。

辉胜。

增权。

俊智,你太帅了!

家伟,酷!

辉胜。
一笑倾城。

   玩了好几场激烈的Dota,满足。

   大家都饿了,于是前往第三站。

-----

第三站:麻麻档

   麻麻档是本地语,指的是卖印度食品的档口或餐馆。

   我们去了离网咖不远的麻麻档享用晚餐,个人觉得那档口的食物不错,又蛮便宜的。

型哥 — 辉胜。

荣兴。
一边吃东西一边玩电话对身体不好。

小毅。

增权。

夜了,回家。

今天真的很开心,
终于有得跟你们一起外出。

每天在家,
很闷,
都快生锈了。

日子已定下,
我会想念你们。